淮陽葛店派出所警車撞人 所長:想上哪兒告都行
淮陽縣葛店派出所一警車撞人后,不但未施救,反而駕車逃逸。當事人索要醫(yī)藥費時所長稱:“就5000塊錢,想上哪兒告上哪兒告,俺就是干這的,到哪兒你也告不贏。”
【投訴】警車撞人逃逸
今年23歲的李棒棒為鄲城縣李樓鄉(xiāng)李莊行政村李莊人。今年10月22日晚,李棒棒和四個朋友到李樓鄉(xiāng)王莊村(與淮陽縣葛店相鄰)的地里騎摩托逮兔子。李棒棒說:“逮了一會兒,正準備走時,從旁邊過來一輛車就朝我們這邊來,我們以為是搶劫的,騎著摩托車跑,那輛車加速追趕我的摩托車,追到我們身后就猛一加速將摩托車撞倒,撞倒我們后沒有停車,車前輪軋過我的肚子和我朋友腿上才停車。我當時大喊救命,車上的人發(fā)現(xiàn)我的情況很危急才將我從車輪下弄出來,然后將我扔在那里,揚長而去。后來,經(jīng)打聽才知道車為淮陽縣葛店派出所的警車。”
李棒棒說:“先后被送到鄲城縣人民醫(yī)院,周口市中心醫(yī)院、河南省人民醫(yī)院。被診斷為‘肝挫傷、胰腺挫裂傷’花去了兩萬多元錢的醫(yī)藥費。后來我和家人到葛店鄉(xiāng)派出所索要醫(yī)藥費時,該所所長叫囂說‘就給你5000塊錢,想上哪兒告去哪兒告,到哪兒你也告不贏’。”李棒棒說:“這事現(xiàn)在都過去兩個多月了,他們就是干著公安也不能這么牛吧,我非常生氣,而且當時錄了音。現(xiàn)在我也把這個事反映到周口市公安局督察隊了,除了當初給那5000塊錢,至今沒有一點結果。”
【說法】以為他們是偷狗的
昨日下午3時許,記者來到了淮陽縣葛店派出所。該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說:“警車是聯(lián)防隊員開的,以為他們是偷狗的。”這名民警說具體情況他不是太了解,還得問所長陳友偉。記者撥通了陳友偉的電話,在電話中,陳友偉稱沒有公安局宣傳科人員通知,拒絕談論此事。
【進展】派出所準備再賠6萬元
談及此事時,淮陽縣公安局副局長張如意說:“這個事情督察隊已經(jīng)調查,派出所負有責任。經(jīng)過調解,準備賠償李棒棒65000元錢,已經(jīng)付5000元錢了,現(xiàn)在幾個民警以及所里正在湊錢,很快會再賠給其6萬元錢。”而對于當天的事情經(jīng)過,張如意局長則沒有詳細介紹。
隨后,記者再次撥打了李棒棒的電話,李棒棒說:“除了那5000元錢的醫(yī)藥費,其他我一分錢也沒接到。”
春曉評彈
失控的權力“駛”往哪里?
評論員李春曉
知法犯法、肇事逃逸,還滿不在乎地說受害者“到哪兒你也告不贏”,這事兒居然發(fā)生在警察身上。觸犯法律還若無其事,這位派出所所長為何會一臉狂態(tài)、忘乎所以?
可想而知,他篤信權力能讓人噤聲、權力能覆蓋真相。他的權力身份讓他無視違法風險,不自覺地將自身擺在“特赦”的無約束地帶。
派出所所長之所以敢“知法犯法”,不是因為不知,而是因為他更加知道,在法規(guī)的落實過程中,自己的特殊身份和職位能幫助自己躲過去,具體地說,就算撞了人,處理案件的警察估計不會對自己的同行嚴加懲治,這種潛規(guī)則,就給了執(zhí)法者自我放松的空間。特權思想并不僅僅存在于警察隊伍當中,在許多官員心里也都是根深蒂固的。在有些人的眼里,刑不上“自己”,權力就是身份的象征。
把權力關進籠子,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從依法治國的角度,每個人都應該尊重法律,依法辦事,誰都不例外。之所以有權大于法的模糊認識,是因為在現(xiàn)實生活中某些現(xiàn)象扭曲了某些人的價值觀。某些擁有權力的人腦子里缺乏法治觀念,在他們看來,“我就是法”,把個人的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為所欲為。
失控的權力只能帶人走向瘋狂、直至滅亡。如果說,相較于道德、倫理,法律是兜底的底線,那么,執(zhí)法者克己守法,這是法律最后一道防線,又是底線的底線。而當?shù)拙€的底線失守時,悲劇自然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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