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村民“被年輕”7歲 更辦身份證跑4年無果
近日,宛城區黃臺崗鎮勾營村四組村民李全春向本報熱線反映說,他出生于1953年10月,第一代身份證上也是這個年齡,但公安機關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時卻錯寫成1960年7月出生,整整少寫了7歲。為此,他從2009年開始,要求公安機關進行更正,但至今沒有結果。
第一代身份證和戶口底冊寫的都是1953年出生
“我出生在1953年10月22日,好多村民都可以作證,第一代身份證和戶口底冊更是最權威的證明。”1月8日,在黃臺崗鎮勾營村四組村民李全春家,李全春指著自己的第一代身份證和第二代身份證,以及從市公安局瓦店派出所二大隊復印出的戶口底冊很氣憤地對記者說,公安機關把他第二代身份證上的年齡弄錯了,可他們就是不給糾正。
2009年第二代身份證發下來以后,李全春一看出生日期被錯寫成1960年7月28日,當時他便和村里一位負責人去派出所要求更改,并提供了相關材料,從此他便踏上了要求公安機關糾正其年齡弄錯之漫漫長路。
剛開始,辦事的民警說快辦好了,但2010年春節過完后,當他再到派出所時,戶籍民警又讓他補辦了村證明等相關手續。從此以后,他跑了無數次派出所,費盡口舌,戶籍人員都以各種理由推托。
李全春給記者提供了一份從公安機關復印出來的“戶口登記簿”底冊復印件,記者看到李全春的出生年月是1953年10月22日。
李全春說,按實際年齡,他今年10月就滿60歲,可以享受國家發的養老金了,但年齡被改小7歲后,他7年后才能享受這一原本今年就該享受的福利待遇。
鄰居們都說二代證弄錯了他們愿意作證
“我的要求不高,只希望公安部門盡快把錯寫的身份證年齡更正過來。”李全春向記者訴苦,這幾年為讓派出所更正年齡的事他跑得身心俱疲。 和李全春同村同齡、一起長大的吳玉山告訴記者,他和李全春都是1953年生的,他比李全春大幾個月,李全春的第二代身份證百分之百弄錯了。李全春的鄰居袁祖芬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她是1970年嫁到勾營村四組的,她清清楚楚記得,李全春是當年冬天當的兵,如果按照他第二代身份證上的年齡,當兵時他只有10歲,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記者又先后采訪了郭新平等五六個村民,他們都說,李全春第二代身份證上的年齡弄錯了,他們愿意作證。
另外,記者從李全春唯一的弟弟李全明的戶口簿上看到,他弟弟的出生年月是1960年5月20日。
反映人希望盡快更正辦錯的身份證
1月8日下午,記者隨李全春來到市公安局瓦店派出所二大隊,該大隊戶籍人員說,他為李全春改年齡的事跑四五趟了,可上邊不批他也沒辦法。 此后另外一名工作人員說,李全春二代身份證可能錯在輸入微機的底冊上,并找到了該底冊,該底冊上登記的李全春的出生年月是1960年7月28日,并有李全春和另外一個人的“簽名”。李全春當即否認他在這樣的表上簽字,更沒填過這樣的表。 李全春說,他不知道自己的二代證底冊為何出錯,即使底冊出錯,公安機關發現錯誤也應該及時改正,而不是推諉扯皮。他說現在也不想追究誰的責任,只希望公安部門盡快把錯寫的身份證更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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