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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鐵道部公安局局長王廣訓受審 涉嫌貪污2000余萬元


    來源:大河報

    8月7日,原鐵道部公安局局長王廣訓涉嫌受賄貪污一案一審在南陽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王廣訓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王廣訓作了最后陳述后,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記者韓景瑋實習生周亞東

    本報訊8月7日,原鐵道部公安局局長王廣訓涉嫌受賄貪污一案一審在南陽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根據檢方指控,王廣訓利用職務之便,直接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2032萬余元。王廣訓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2011年9月,王廣訓就任鐵道部公安局黨組書記、局長,2013年3月任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公安局局長。2014年6月,河南省檢察院發布消息稱,受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根據民眾實名舉報,河南省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了王廣訓涉嫌受賄犯罪案。

    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廣訓利用其擔任天津鐵路公安處副處長兼天津站公安段段長,西安鐵路公安處處長,西安鐵路公安局副局長、局長,鐵道部公安局副局長、局長,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秦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陳某、山西壽陽先行煤炭經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馬某、福建商人張某等單位和個人,在煤炭運量、鐵路道砟生產和銷售、銷售安檢設備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直接收受、索取上述人員的財物共計2032萬余元。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王廣訓利用其擔任西安鐵路公安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43.5萬元。

    法庭上,南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應以受賄、貪污罪追究王廣訓的刑事責任,并出示了相關證據。王廣訓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王廣訓作了最后陳述后,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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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聰兒]

    標簽:王廣訓 涉嫌受賄 公安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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