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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津3人吃火鍋后失去意識 原來是一氧化碳中毒


    來源:大河報

    記者韓景瑋 本報訊3人在火鍋店吃火鍋后,出現不同程度的頭暈、乏力、惡心、嘔吐等癥狀,并漸漸失去意識。經診斷,由于3人吃火鍋時所處空間密閉,火鍋使用的木炭燃燒材料釋放出來的有毒氣體無法及時排出,導致3人

    記者韓景瑋

    本報訊3人在火鍋店吃火鍋后,出現不同程度的頭暈、乏力、惡心、嘔吐等癥狀,并漸漸失去意識。經診斷,由于3人吃火鍋時所處空間密閉,火鍋使用的木炭燃燒材料釋放出來的有毒氣體無法及時排出,導致3人一氧化碳中毒。受害人將火鍋店起訴到法院。8月11日,洛陽市瀍河區法院審結此案,一審判決被告火鍋店負責人承擔原告各項費用共2565元。

    2014年12月22日晚7時,家住孟津縣的潘女士和3位朋友一起到火鍋店吃飯。吃完飯后,他們剛走出飯店,潘女士和兩個朋友就感到不舒服,緊接著出現不同程度的頭暈、四肢乏力、惡心、嘔吐等癥狀,并漸漸失去意識。聞訊出來的飯店負責人立即撥打了120。

    經診斷,由于潘女士吃火鍋時所處的空間較為密閉,火鍋使用的木炭燃燒材料釋放出來的有毒氣體無法及時排出,導致她和朋友一氧化碳中毒。潘女士要求店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8430元。

    法院認為,火鍋店是公共場所,負責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原告就餐時一氧化碳中毒,存在過錯,應當承擔原告的侵權責任。遂作出以上判決。

    [責任編輯:王聰兒]

    標簽:火鍋 一氧化碳 失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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